为了保留其执照,担保执照持有者需要遵守各种职责和责任。担保执照持有者必须理解持有执照所伴随的责任,并建立足够的系统以确保合规。违规可能会对企业及其移民员工产生严重后果。如果内政部认为执照持有者没有履行职责,可能会选择暂停、降级或撤销执照。
报告受担保员工开始日期的变化
报告超过28天的开始日期变更
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受担保员工必须在以下哪个日期为最新日期起的28天内开始工作:
如果受担保员工未能在28天期限结束前开始工作,担保人必须通过SMS的“报告移民活动”功能进行报告。雇主必须同时报告延迟的开始日期并提供“可接受”的延迟理由,或者他们必须通知内政部他们已停止担保该移民员工。
延迟开始日期的可接受理由是什么?
如果担保人报告更改的开始日期并提供理由,他们现在也可以保留开始日期延迟超过28天的员工。
然而,指南警告如果UKVI对提供的延迟理由不满意,仍可能取消员工的签证。指南建议了适当理由的示例,例如:
需要补充的是,上述并不是一个详尽的清单,指南指出“每个案例将根据其案情进行评估”。然而,担保人应意识到如果UKVI对延迟开始日期的解释不满意,员工的工作许可随时可能被取消。
报告受担保员工的无薪休假
以前,如果员工在一个日历年内请假四周或更长时间的无薪假,担保人必须撤回担保,除非有例外情况。例外情况包括法定产假 / 陪产假 / 育儿假或共享育儿假,法定领养假,病假,参加合法组织的工业行动,和协助国家 / 国际人道主义 / 环境危机。
现在,对于那些无薪缺席超过四周且不适用于例外情况的受担保员工,指南增添了一个特许条款。只要提供一个“令人信服和富有同情心”的理由,担保人可以通过SMS的“报告移民活动”功能进行报告。同样,如果UKVI对提供的解释不满意,可以取消员工的许可。
薪资支付
员工的薪资可以支付到其英国或海外的银行账户。
从担保人银行账户支付的薪资应清晰可辨。我们建议担保人保留其在受担保员工工作期间所支付的每笔款项记录。
如需有关担保申请或管理担保执照的专业建议和帮助,请致电 020 3865 6219或留言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