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许可或留在英国的申请人必须满足各种适合性要求,以避免一般拒绝理由。
“适合性”要求与签证申请人的“良好品格”相关,除了几乎所有移民路线的申请有效性和资格要求外,还必须满足这些要求。
如果您违反一般拒绝理由,即便您是拥有极好资历和专业知识的全球人才签证申请人,您的签证申请也将被拒绝。此外,进入英国并不意味着您可以无视移民规则,因为如果您违反移民规则第9部分,您可能会被要求在签证到期之前离开英国,并且您未来的移民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一般拒绝原则是什么?
“一般拒绝原则”在移民法规的第9部分中有所描述,包括外国移民可能被视为不适合进入或留在英国的原因(如犯罪记录)。
拒绝原则1:被英国排除外
如果已发出驱逐令,或被排除在英国之外,签证申请或入境许可必须被取消,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
拒绝原则2:认定不符合公共利益
如果您在英国的存在被认为与公共利益不符,必须拒绝允许您进入或在英国停留。这没有自由裁量权。出于公共利益的原因可能会因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或品行不端而发生。
拒绝原则3:犯罪行为
如果申请人在英国或海外曾因某一罪行而被判刑1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监禁,或者是一个表现出对法律漠视的惯常犯罪分子,或者曾经犯下造成严重危害的罪行,必须拒绝或取消其入境许可。此外,如果申请人曾因在英国或海外犯下的刑事罪行而被判短于12个月的监禁,或者曾因获得非监禁的判决或庭外解决而在其刑事记录中有记录,也可能会拒绝或取消许可。
拒绝原则4:排除寻求庇护或人道主义保护
如果内政大臣确定某人有以下情况,可能会拒绝或取消其入境许可或现有的许可。
拒绝原则5:参与假结婚或民事伴侣关系
如果内政部评估认为申请人参与或曾参与假结婚或民事伴侣关系,内政部可能会拒绝签证或取消许可。
拒绝原则6:虚假陈述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或为了获取申请支持文件而作出虚假陈述,提交虚假文件或虚假信息,或未披露相关事实,无论申请人是否知情,内政部可能会拒绝或取消许可。此外,如果有证据表明在申请过程中更可能使用了某种欺诈手段,尽管这需要提供关于申请人直接涉及的某些不诚实的证据,签证必须被拒绝或可能被取消。
拒绝原则7:以前违反移民法
如果申请人或签证持有人以前违反过英国的移民法,例如在10年内如果申请人被以公共费用驱逐或从英国遣返,则可能拒绝或取消入境许可。签证也可能被拒绝,即使申请人以前违反过移民法但在相关时间段之外,但存在其他加重情况,比如未报告。
拒绝原则8:未提供所需信息
如果签证持有人或申请人未能遵守合理的要求,例如不参加面试、不提供信息或生物识别信息,或不提交医疗报告,可能会拒绝或取消许可。
拒绝原则9:其他
内政部可能会因各种其他原因而拒绝许可,包括:
然而在一般拒绝原则的执行中存在一些例外或自由裁量权。
例如,在犯罪方面,如果申请人被判犯有一项罪行,并且他们被判刑12个月或更长时间,他们进入或留在英国的申请“必须”被拒绝或取消。相反,如果他们犯有一项罪行,被判监禁不满12个月,或者接受了庭外解决或非监禁的判决,处理人员“可能”拒绝或取消他们的签证,但根据情况可以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这意味着即使有犯罪记录,申请人可能仍然有可能获得签证或被允许留在英国,尽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涉及的罪行性质、判刑情况以及可以考虑的任何减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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