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创造要求对于Tier 1一级(企业家)签证持有人的续签或永久居留非常重要。申请人必须至少为定居工人创造两个新的全职工作,并且这些工作必须已经存在至少12个月。此外,如果申请人接管或加入现有企业,他们的投资必须导致就业机会的净增加。
这些工作应该是:
这些工作必须在申请人最近一次获得Tier 1一级(企业家)移民签证的有效期内至少持续12个月,或者如果那个签证有效期不到12个月,那么必须在申请日期前的12个月内至少持续12个月。
由于受到新冠的影响,内政部意识到许多Tier 1一级(企业家)申请人在延长逗留或申请永久居留时可能会遇到困难。内政部为那些可以证明由于新冠疫情导致业务受到干扰的Tier 1一级(企业家)申请人引入了COVID-19职位创造特许政策,该政策适用于2020年5月31日之后提交的申请,并该业务受到新冠的干扰。
关于职位创造的续签要求
无需工作
12 个月即可延长签证
受疫情影响,签证到期时连续12个月无法就业的申请人,可以再延长停留期限2年。申请人应证明他们为定居工人创造了至少2个就业岗位,但不能连续雇用这些就业岗位12个月。
在休假计划支付期间的时间可以计算
如果在疫情期间,雇员在政府的职位保留计划下获得了正常工资的至少80%,那么任何时间都可以算作满足工作创造要求的时间。
可以组合不同月份的不同工作以满足两个全职工作的要求
疫情特例允许结合两份在一起持续了至少一年的不同工作。连续工作12个月的要求可以由在不同月份内的多份工作组成,只要它们在组合时相当于两个全职工作。
因此,申请人可以将两名在相同职位上的定居工人的工作时间相结合,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在该职位上没有连续工作12个月的经历。例如,一个人可能在一年内被招聘来担任"IT经理"职位工作六个月,而另一个人可能在接下来的一年内被聘用来担任相同职位的工作六个月。
符合新冠职位创造特许的居留要求
Tier 1一级企业家永久居留(ILR)职位创造要求与Tier 1企业家续签职位创造要求相同。
如果申请人依赖新冠特许政策延长了他们的Tier
1企业家签证,他们必须提供证据当他们申请永久居留时,两个全职工作已持续至少24个月,或者四个工作已持续至少12个月,。
然而,在现实中,Tier 1企业家签证持有人可能很难克服新冠带来的影响,并在申请永久居留时在两年内同时满足续签和永久居留的职位创造要求。
这意味着,如果他们不能在两年内满足永久居留的职位创造要求,他们需要延长时间以满足职位创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