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获得英公民身无需提交正式申即可得英公民身。英公民入和留在英的能力有任何限制



在英出生得英国国

 

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1(1) 1983 1 1 日至 2006 6 30 日(含)期在英出生的人如果在出生时满足以下一或多项条件,则为公民:

 

 

 

 

 

如果您在2006年之前出生,您的父母未婚并且您的父亲是英国人或已定居,您仍然可以注册为英国人。

 

 

2006 7 1 日或之后在英出生的人如果在出生时满足以下一或多项条件,公民:

 

 

 

 

 

2021 7 1 日起在英出生的人,如果其父母在孩子出生后根据 EUSS盟定居计划)成功得无限期居留(定居),人;和

 

 

些情下,自父母根据EUSSILR之日起,孩子人。不需要单独的申用。通常,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定居,需要单独

 

 

 


父母命令得英公民身

 


的孩子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1(5) 了在 1983 1 1 日或之后收童因收而自动获得英公民身

 

根据第 1(5) ,如果足以下件,未成公民的童自领养签发之日起成公民:

 

 

 

 

 

 

如果足以下件,被收的孩子也可以成公民:

 

 

 

 

 

 


受父母命令束的

 

孩子通代孕出生,准父母需要向法院申父母令。系令将亲代孕母亲转给预定的父母或父母。是一只有在婴儿出生后才能生的程,且受件限制。

 

 

201046日起,作为代孕安排在英国法院作出的父母命令的对象的孩子,如果作出代孕安排的一方是英国公民,那么从命令之日起可成为英国公民。

 

 

如果收或父母命令在以后的日期(例如除)不再有效,或父母命令得的英公民会丢失。但是,如果命令因政大臣(政部)的上而被上法院置,在这种下,孩子不再是英公民

 

 

 


1983 1 1 日或之后在英境外出生的人

 

根据1981年《英国国籍法》第2(1)(a)条,在198311日或之后在英国境外出生的人在出生时即为英国公民,如果在出生时父母任何一方是英国公民'否则不是通过血统。通常的情况是父母通过出生或入籍获得英国公民身份。

 

 

1983 1 1 日或之后在英境外出生的人在出生是英公民,如果在出生

 

 

 

 

- 政府下的皇冠服

 

- 盟机

 

 

父母必是在英国为该招募的。

 

 

 


宣称公民身

 

申报公民身或英国护,申人必自行提供必要的信息或文件。

 

 

 

希望明自动获得英公民身人有任提供和提交所需的文件。举证责任是“率的平衡”;申人必根据他提供的明他更有可能有英公民身

 

 

 

此,人通常使用的是父母的照和/或出生明。入籍证书或无限期居留可以用其他示例照印章或 BRP 形式明。每所需的根据申得英公民身的具体情而有所不同。

 

 

 

 

 

 

 

如需有公民和申助和建 020 3865 6219 系我或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