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获得英国公民身份无需提交正式申请即可获得英国公民身份。英国公民进入和留在英国的能力没有任何限制。
通过在英国出生获得英国国籍
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1(1) 条,1983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含)期间在英国出生的人如果在出生时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则为英国公民:
如果您在2006年之前出生,您的父母未婚并且您的父亲是英国人或已定居,您仍然可以注册为英国人。
2006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在英国出生的人如果在出生时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则可为英国公民:
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在英国出生的人,如果其父母在孩子出生后根据 EUSS(欧盟定居计划)成功获得无限期居留(定居),该人将自动成为英国人;和
在这些情况下,自父母根据EUSS获得ILR之日起,孩子将自动成为英国人。不需要单独的申请或费用。通常,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定居,则需要单独申请。
通过收养或以父母命令获得英国公民身份
收养的孩子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1(5) 条解释了在 1983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收养的哪些儿童因收养而自动获得英国公民身份。
根据第 1(5) 条,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尚未成为英国公民的儿童自领养令签发之日起成为英国公民: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被收养的孩子也可以成为英国公民:
受父母命令约束的儿童
当孩子通过代孕出生时,准父母需要向法院申请父母令。亲子关系令将亲子关系从代孕母亲转移给预定的父母或父母。这是一个只有在婴儿出生后才能发生的过程,并且受条件限制。
从2010年4月6日起,作为代孕安排在英国法院作出的父母命令的对象的孩子,如果作出代孕安排的一方是英国公民,那么从命令之日起可成为英国公民。
如果收养或父母命令在以后的日期(例如废除)不再有效,则通过收养或父母命令获得的英国公民身份不会丢失。但是,如果该命令因内政大臣(内政部)的上诉而被上级法院搁置,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将不再是英国公民。
1983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在英国境外出生的人
根据1981年《英国国籍法》第2(1)(a)条,在1983年1月1日或之后在英国境外出生的人在出生时即为英国公民,如果在出生时父母任何一方是英国公民'否则不是通过血统。通常的情况是父母通过出生或入籍获得英国公民身份。
1983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在英国境外出生的人在出生时是英国公民,如果在出生时:
- 英国政府下的皇冠服务
- 在欧盟机构任职
在职父母必须是在英国为该服务招募的。
宣称英国公民身份
在申报英国公民身份或英国护照时,申请人必须自行提供必要的信息或文件。
希望证明自动获得英国公民身份的个人有责任提供和提交所需的文件。举证责任是“概率的平衡”;申请人必须根据他们提供的证据证明他们更有可能拥有英国公民身份。
为此,人们通常使用的是父母的护照和/或出生证明。入籍证书或无限期居留可以用其他示例如护照印章或 BRP 形式证明。每个申请所需的证据将根据申请人获得英国公民身份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需有关英国公民身份和申请的帮助和建议,请致电 020 3865 6219 联系我们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