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许可证适用于非欧洲经济区 (non-EEA) 公民和特定的欧洲经济区公民,这些公民是相关欧洲经济区公民或符合条件的英国 (‘QB’) 公民的家庭成员。想要定居的人应在获得 EUSS 家庭许可进入英国后的三个月内向 EUSS 提出申请。
谁是EUSS- 家庭许可 EEA-欧洲经济区公民?
相关 EEA 公民是在晚上 11 点之前进入或居住在英国的 EEA 公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英国获得欧盟解决方案下的地位。
- 他们在工作期间居住在英国,或者是学生或拥有私人医疗保险的自给自足的人
- 拥有
EUSS 身份的爱尔兰公民,或者他们可以证明他们在
2021 年 7 月 1 日之前在英国居住了一段时间;
- 出生在北爱尔兰的英国和/或爱尔兰公民,并且在他们出生时,他们的父母之一是英国人和/或爱尔兰人,或者有永久居住在北爱尔兰的权利。英国和/或爱尔兰公民必须在 2021 年 7 月 1 日之前在英国居住一段时间.
- 根据《2020年公民权利(边境工人)(欧盟出口)条例》获得边境工人许可证的人
谁是合格的英国公民?
- 在欧洲经济区国家拥有永久居民身份并在晚上 11 点之前与申请人在那里生活或同住的英国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这可能包括现已死亡的英国公民(QB)。
- 英国公民,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1 点之前和申请之日是(或即将返回英国之前)在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工人、自雇人士、自给自足的人或学生,并居住与申请人在 EEA 州。他们证明了他们在欧洲经济区国家的真实居住地。
谁是相关欧洲经济区公民的家庭成员?
非欧洲经济区公民和指定的欧洲经济区公民包括除英国公民外可以申请家庭许可证的所有人。这意味着 EUSS 家庭许可证申请人可以是世界上除英国以外的任何国家的公民,只要他们是相关 EEA 公民或 QB 公民的家庭成员。
-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1 点前结婚的配偶.
- 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1 点之前建立民事伴侣关系的民事伴侣;
- 瑞士公民的配偶或民事伴侣,其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在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前开始;
- 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1 点前同居至少两年的未婚伴侣;
- 欧洲经济区或其配偶或民事伴侣的未满 21 岁的子女、孙子女或曾孙(包括领养子女);
- 欧洲经济区或其配偶或民事伴侣的 21 岁或以上的受抚养子女、孙子女和曾孙子女(包括领养子女)。受抚养人是指没有欧洲经济区公民的支持,申请人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财务或社会条件或健康);
- 欧洲经济区公民或其配偶或民事伴侣的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
QB公民的家庭成员是以下任何一种:
- 在
2020 年 1 月 31 日晚上 11 点之前结婚的配偶;
- 在
2020 年 1 月 31 日晚上 11 点之前建立民事伴侣关系的民事伴侣;
- 在
2020 年 1 月 31 日晚上 11 点前同居至少两年的未婚伴侣;
- QB 公民或其配偶或民事伴侣的未满
21 岁的子女(包括领养子女);
- QB 公民或其配偶或民事伴侣的 21 岁或以上的受抚养子女(包括领养子女);
- QB 公民或其配偶或民事伴侣的父母;
- QB 的受抚养亲属,他们基于严重的健康原因非常需要 QB 的个人护理;
有资格获得
EUSS 家庭许可的申请人范围比预期的要广泛得多。例如,一些经历过家庭暴力的相关欧洲经济区国民的家庭成员也可以申请,即使在相关关系结束后(例如离婚),各种家庭成员也可能有资格申请。
根据
EUSS 申请家庭签证可能需要仔细准备和大量证据。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的家庭关系,并证明满足复杂的要求,例如家庭资格,例如与家人的经济依赖以及过去进入英国的移民身份记录。寻求专业建议以正确满足和证明相关标准非常重要。
如需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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